河南公交司機誤操作致4死獲刑6年
昨天,記者從焦作市解放區(qū)人民法院獲悉,備受關注的焦作市公交司機肇事致4死1傷案近日在該院宣判,肇事司機張素玲因犯交通肇事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。
31歲的張素玲系焦作市公交總公司第二分公司的一名司機,6月13日,她駕駛公交車行至河南理工大學附近時,發(fā)現(xiàn)車輛出現(xiàn)故障,便停車指揮乘客下車,后因操作錯誤,導致車輛突然前沖,造成4死1傷的重大交通事故。經認定,張素玲應承擔全部責任。
庭審中,張素玲的辯護人認為,張素玲當時駕駛的公交車部分機件存在故障,可見本次事故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車輛出現(xiàn)異常情況時,張素玲錯誤地掛了低擋,是導致車輛突然向前猛沖的最直接原因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,理應對其處以相應的刑罰。